主辦: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人民政府 ? 版權所有 2018
承辦: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晉ICP備19003573號 網站標識碼:1410340003
涉密文件嚴禁上網
汾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:使用大于1366*768分辨率/IE10.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!
汾政發〔2024〕4號
?
汾西縣人民政府
關于印發《汾西縣2024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
行動計劃》的通知
?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直有關單位:
現將《汾西縣2024年汾西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?
?
汾西縣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4月28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汾西縣2024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
?
為落實國務院印發的《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》和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有關空氣質量改善工作安排,推進我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確保完成相關工作目標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行動計劃。
一、指導思想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,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嚴格落實全國、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,學習貫徹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、市委五屆七次、縣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,以全面推進工業、能源、運輸、城市面源等污染減排為出發點,以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,以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大氣環境高水平保護為落腳點,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,推進全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
二、工作目標
完成臨汾市下達的2024年大氣約束性指標任務。
三、工作任務
(一)推動產業布局結構調整
1.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。新改擴建“兩高”項目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、產業政策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、規劃環評、項目環評、節能審查、產能置換、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、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、碳排放達峰目標等要求,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。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,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,新建項目方可投產。(牽頭部門:縣發改局、縣行政審批局、縣工信局;配合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.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。按照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2024年本)要求,淘汰落后工藝裝備和產品。進一步提高落后產能的能耗、環保、質量、安全、技術等要求;持續推進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,不斷提升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水平。(牽頭部門:縣工信局、縣發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.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。制定磚瓦、汽修等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,嚴格項目審批。結合我縣實際,因地制宜建設集中供熱中心。(牽頭部門:縣工信局、縣自然資源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住建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配合部門:縣行政審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4.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。嚴格控制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清洗劑等建設項目,提高低(無)VOCs含量產品比重。實施源頭替代工程,加大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行業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。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推廣使用低(無)VOCs含量涂料。在銷售、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住建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縣交警大隊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5.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力爭在低(無)VOCs含量原輔助材料使用、VOCs污染整治、超低排放、環境和大氣成分監測等領域扶持一批龍頭企業。多措并舉治理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現象,營造公平競爭環境,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。(牽頭部門:縣發改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縣行政審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(二)強化工業企業治理管控
6.鞏固鍋爐治理工作成效。新增的燃氣鍋爐要全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,未采用的不得投入使用。生物質鍋爐要采用專用鍋爐,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,禁止摻燒煤炭、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。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,積極引導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。強化鍋爐治污設施運行維護,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配合部門:縣工信局、縣市場監管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7.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。對全縣重點工業企業、工業爐窯和鍋爐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專項排查,淘汰不成熟、不適用、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治理工藝,整治關鍵組件缺失、質量低劣、自動化水平低的治理設施,提升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水平及管理臺賬質量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8.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。開展礦山企業開采、儲存、運輸、加工等環節揚塵污染專項整治。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,根據安全生產、水土保持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。(牽頭部門:縣自然資源局、縣發改局、縣應急管理局;配合部門:縣水利局、臨汾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有關鄉鎮人民政府)
(三)持續推進能源結構調整
9.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。推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消費使用。(牽頭部門:縣發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0.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。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,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到2025年,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實現負增長,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。新改擴建用煤項目,依法實行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,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;不得將使用石油焦、焦炭、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。制定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辦法,煤矸石、原料用煤不納入煤炭消費總量考核。對支撐電力穩定供應、電網安全運行、清潔能源大規模并網消納的煤電項目及其用煤量應予以合理保障。(牽頭部門:縣發改局、縣行政審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1.淘汰落后燃煤設施。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,原則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。鞏固35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淘汰成效,淘汰經營性爐灶、儲糧烘干設備、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發改局、縣農業農村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2.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。加快推進“煤改電”工作,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務。將完成改造的區域劃為禁煤區實施管控,減少冬季散煤污染影響。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,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。加大禁燃區清潔煤供應力度,強化煤質抽檢,依法處置不合格煤品。(牽頭部門;縣發改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住建局、縣市場監管局;配合部門: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3.持續開展散煤“三清零”。持續開展散煤、柴禾、燃煤設施“三清零”工作,嚴厲打擊禁煤區內散煤復燃和柴禾燃燒問題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發改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4.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。有序推進以電代煤,積極穩妥推進以氣代煤,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,新改擴建加熱爐、熱處理爐、干燥爐、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;安全穩妥推進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改用電能、天然氣等。(牽頭部門:縣工信局、縣發改局、縣行政審批局;配合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(四)加快運輸結構調整
15.加快公共服務車輛新能源替換改造。全縣新增或更新的公交、出租、城市物流配送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,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%。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。到2025年,公共領域車輛基本實現使用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。(牽頭部門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住建局;配合部門:縣財政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6.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。加快推進物流園區、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,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和渣土車“冒黑煙”現象,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交通運輸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7.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。加強油品銷售、運輸、使用全環節監管,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、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,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。提升貨車、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,對發現的線索進行溯源,嚴厲追究相關生產、銷售、運輸者主體責任。(牽頭部門:縣市場監管局、縣工信局;配合部門:縣發改局、縣公安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、縣交通運輸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(五)嚴控各類面源污染排放
18.加大工地揚塵整治力度。道路、水務等長距離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,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。加大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工作力度,嚴格達到“六個百分百”要求。完善揚塵問題處罰程序,加快處罰進度,形成有力震懾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;配合部門:縣水利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19.強化城區道路清掃保潔。持續強化城區及縣城周邊道路清掃保潔,達到“以克論凈”標準。對道路兩側門店實施包衛生、包綠化、包秩序等“三包”管理,取締路邊非法停車場及其他營運設施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公路段;責任單位:永安鎮人民政府、僧念鎮人民政府)
20.加大城區外圍道路清掃力度。對縣城規劃區以外的區域,制定清掃計劃,定期開展清掃保潔。到2025年,縣城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%左右。(牽頭部門:縣交通運輸局、縣公路段;責任單位:永安鎮人民政府、僧念鎮人民政府)
21.開展城區裸地和破損道路揚塵整治。全面摸排城區裸地和破損道路,建立問題清單,按照硬化、綠化、苫蓋的先后順序實施整治,5月底前完成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、縣自然資源局;責任單位:永安鎮人民政府、僧念鎮人民政府)
22.開展城市大清洗。建立常態化城市大清洗工作機制,大風天過后,立即對工地、道路、綠植、建筑物以及其他公共設施開展全面清洗,減少積塵污染影響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;配合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永安鎮人民政府)
23.加大餐飲油煙、惡臭異味整治力度。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,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。購置油煙檢測儀器,加大城區餐飲單位和流動攤點檢查力度,對未安裝、未正常使用、未定期清洗、未建立清洗臺賬以及油煙檢測超標的,依法實施處罰。在縣城有計劃的劃定可以露天燒烤食品的區域,嚴厲打擊在區域以外從事露天燒烤的行為。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加強排查整治,投訴集中的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。(牽頭部門:縣住建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4.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。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,健全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,提升產業化能力,提高離田效能,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%以上。綜合運用高清視頻監控、無人機等手段,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。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,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,不間斷開展秸稈、樹葉、垃圾等生物質露天禁燒工作,及時制止焚燒行為,對責任人依法實施處罰。(牽頭部門:縣農業農村局、縣發改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5.加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。建立定期巡檢工作機制,把檢查煙花爆竹售賣、燃放情況作為日常巡查監管重要內容,依法查處違規運輸、存儲、銷售、燃放等行為。(牽頭部門:縣公安局;配合部門:縣應急管理局、縣市場監管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6.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。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,增加糧食產量,降低飼料成本。鼓勵生豬、雞等圈舍封閉管理,支持糞污輸送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,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。制定《氨逃逸監督管理辦法》,編制《工業企業氨排放綜合治理方案》,強化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。(牽頭部門:縣農業農村局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(六)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機制能力建設
27.實施空氣質量達標管理。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,明確達標路線圖及重點任務,并向社會公開。推進PM2.5和O3協同控制。每年更新污染物排放清單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8.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。根據生態環境部安排,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,完善應急管理體系,明確責任分工,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、響應、解除工作流程。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指標體系,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管理流程。結合排污許可制度,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涉氣企業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29.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。6月底前,4個鄉鎮空氣質量監測站全部與國家、省平臺聯網。加強物流園區、產業集群、公路等大氣環境監測,開展非甲烷總烴、光化學和顆粒物組分監測。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,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,推動企業安裝工況監控、用電(用能)監控、視頻監控等設施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0.加強分析研判調度能力。強化空氣質量分析研判,充分運用各類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和排污單位在線監控數據,發現污染高值問題及時調度并指導整改,降低對區域空氣質量影響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(七)開展涉氣專項行動
31.開展夏季O3污染管控。4-9月,開展O3污染源專項管控,對涉VOCs企業采取錯時生產、涉NOx企業采取壓減排放濃度、涉VOCs市政作業采取限時施工、汽修和加油站采取避峰作業等措施,降低夏季O3濃度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配合部門:縣住建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交警大隊、縣工信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2.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。秋冬季期間,持續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,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、重污染天氣預警,過境燃油、燃氣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優化通行等管控措施,減輕秋冬季空氣污染程度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配合部門:縣工信局、縣自然資源局、縣發改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交警大隊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3.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。不間斷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,對發現的企業實施分類處置,嚴格動態清零。(牽頭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4.開展柴油、燃氣貨車拆卸后處理裝置專項聯合執法。交通、交警、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中重型車輛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,每周聯合開展檢查,秋冬季期間加密檢查頻次,嚴厲打擊不正常使用后處理裝置、尾氣超標排放等問題,將發現問題的車輛列入黑名單,秋冬季期間禁止進入城區行駛。(牽頭部門:縣交通運輸局;配合部門:縣交警大隊、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35.開展涉氣第三方監測檢驗機構專項檢查。市場監管、生態環境等部門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制,對開展大氣污染物排放數據監測、在線監測數據運維、機動車尾氣檢驗等業務的機構開展專項檢查,依法查處人為干擾檢驗程序、基礎信息采集錯誤和偽造檢驗數據等問題。鼓勵開展燃油蒸發排放控制檢測。(牽頭部門:縣市場監管局;配合部門:臨汾市生態環境局汾西分局;責任單位:各鄉鎮人民政府)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鄉鎮要充分履行轄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的主體責任,對照縣級行動計劃要求,結合各自實際,制定實施方案,細化工作措施,明確任務要求,全面抓好落實??h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和行動計劃分工,全面落實行業主管、部門牽頭、協同聯動等工作職責,切實推進空氣質量改善工作。
(二)強化執法監管。各級各有關單位要依法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監管責任,對各類污染源強化執法檢查,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,重點查處影響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突出問題,形成有力震懾。
(三)嚴格通報問責??h大氣辦每天開展巡查檢查,在城區范圍內重點檢查工地、道路、裸地、餐飲單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,在其他區域重點檢查露天禁燒、散煤“三清零”情況,每天匯總通報發現問題,并監督責任單位整改到位,對達到量化問責要求的,按規定移交追責問責。
(四)注重宣傳引導。要充分利用電視、微信、網絡等媒體,加大對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工作的宣傳力度,褒獎先進、激勵后進,同時,要健全公眾監督、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,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,凝聚工作合力。
主辦: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人民政府 ? 版權所有 2018
承辦:汾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晉ICP備19003573號 網站標識碼:1410340003
涉密文件嚴禁上網
汾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示:使用大于1366*768分辨率/IE10.0或以上瀏覽器可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!